第2种观点: 抚养关系与收养关系的不同有:收养关系是因为收养的成立而建立的,抚养关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立的;抚养关系人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而收养关系人之间适用抚养关系。一、养父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能结婚吗养父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包括自然血亲近亲和拟制血亲近亲。养父母与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建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因此,相当于直系血亲。二、断绝父女关系看哪些父女关系性质断绝父女关系看下列父女关系性质:1、对于亲生父女关系,父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可以在情感上切断,但这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2、对于继父女关系,至于继父女关系,理论上认为继父女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女关系;3、对于养父女关系,对养父女关系而言,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可消除。但如果是未成年人,从小就被他人收养,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除。三、和子女脱离关系怎么办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建立有两种,一是具有血缘关系,一种是通过抚养关系建立。18岁以后,就是一位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民事行为都与家庭成员无关,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断绝关系。想要通过法律来解除儿女与血缘父母的关系是不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但收养关系可以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为: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4、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规定。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规定。3、关于养子女的姓名问题。一、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生父母不可以继承过继孩子的遗产吗?生父母通常来说是不能继承过继孩子的遗产的。在子女过继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能继承过继子女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三、抚养权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确认抚养权可以不存在血缘关系,例如收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