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对资格进行确认,企业能够满足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补助的,才能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
第六条 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补助。
第七条 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