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把位于兴国县东村乡村水泥路面接口处至东村乡东荣果园基地路段路面硬化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工程项目全长约600—700米,宽为米,厚度为18厘米,价格以每立方米350元人民币结算,(不含护坡,水沟)工程总结算以实际所做工程量结算。
二、施工要求
1、路基由甲方提供的现有泥土路面,宽度不足处由乙方负责挖山基脚加
宽,所涉及山土权限由甲方负责
2、间隔100—200米须埋放下水涵管(不含停沙池)涵管由甲方提供
3、用料用河沙和石场3—5石子
4、甲方派人把守质量关
5、水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工程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路面养护由乙方负责十日
三、工程期限:
签订合约起(甲方水泥到场后)二十天内确保完工(除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
四、结算方式
动工前甲方提供100吨水泥票给乙方,路面硬化完工付工程款50%,余款一个半月内全部付清。(由甲方提供的'100吨水泥票按市场出厂价380元/吨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