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未实缴造成股权质押人损害、发起设立公司未缴足认购股份前不得增资、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增资部分无效、增资合同被撤销后决议无效。
法律分析
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
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增资无效;
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
4、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
5、《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后,增资决议相应无效。
拓展延伸
增资行为的条件有哪些?
增资行为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增资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次,增资行为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证券法等。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以及是否需要报备相关部门。此外,如果增资涉及到外部投资者,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外商投资法规定的条件。最后,增资行为还要考虑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可行性。总之,增资行为的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律、章程、审批和市场等方面的要求。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多种,如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等。增资行为的条件也包括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获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报备部门等。此外,还需考虑外商投资法规定和市场需求的要求。在进行增资行为时,需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要求,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