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中提到,补救措施包括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后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而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分析
以下是对原文中“补救措施为进行追认,具体如下”的部分进行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
补救措施包括以下内容:对于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结语
补救措施为进行追认,具体如下:对于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二、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