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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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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和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171条规定,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无效。根据第22条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但可进行纯获利益或与其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物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拓展延伸

待定合同的效力及相关特征分析

待定合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尚未确定效力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特定条件的实现或达成。待定合同的特征包括:首先,合同双方就待定条件达成一致;其次,待定条件必须是明确且可验证的;再次,待定条件的实现必须是合法的且符合法律要求;最后,待定合同在待定条件达成前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分析待定合同的效力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合同的效力分析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处理待定合同时,需要审慎评估待定条件的实现可能性,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解释和效力认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特定条件的实现或达成,并需要符合法律要求。在分析待定合同的效力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审慎评估待定条件的实现可能性,并进行合同解释和效力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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