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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工伤认定书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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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工伤认定书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四种: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工伤认定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拿到认定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半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工伤认定,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事故全责索赔怎么办

工伤事故索赔的处理方式: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提交医疗费等凭证,通过审核后,按核定数额发放。

三、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标准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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