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有的种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因建筑工程引起的纠纷,一般由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管辖。
一、房屋租赁合同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不适用于专属管辖,而是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个人认为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装饰装修合同算不算专属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所以应当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权来处理。
三、民法典安装工程是承揽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广义上讲是加工承揽合同。但由于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很大,所以在民法典里列为单独的一类。发生了合同纠纷,首先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条文,这一部分没有规定的,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