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市民中心可以办理的业务有:
1、按照规定公开有关信息;
2、通过举行听证会、征询、公示等形式,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为市民提供展示才艺和创意的平台,激发市民的社会创造活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4、搭建社区自治组织和公益性、互助性组织。
法律客观:
《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及县级以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