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书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和强化学校、家长的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学前班、一、二年级学生的家长按学校要求,必须每天亲自将子女接回和送到学校。
二、当家长确实有事不能接送时,可委托他人代接代送,但家长必须亲自在电话上通知本班教师(或班主任),否则教师(或班主任)不得将学生放行,更不得让不认识的'人将学生带走。
三、家长若不能按要求接送,让孩子自己上放学,出现意外情况,学校概不负责。若家长需长时间委托他人接送时,必须将委托书交到学校并写清楚委托何人接送。被委托人出现失误而导致意外时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家长不能认真履行接送职责而导致的意外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校长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年级班学生:
学前班学生:
托管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及有关管理规定,应甲方的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管个人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已毕业大中专学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专 业 学历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第二条 档案免费托管期限自甲方毕业之日(即毕业当年7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托管期限超过两年的,乙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档案托管费(30元/年)。在托管期间,甲方可自愿提前结束托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凡转出档案,甲方须解除协议并将《协议书》原件交还乙方,依据相关手续转递档案,并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转出邮递费。
第三条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在协议期间,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托管档案期间,可通过乙方网站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以及各类手续的办事程序,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各种相关信息,通知乙方亦只通过网站进行公示。甲方档案在乙方托管期间,乙方只能为甲方出具存放证明。
第五条 甲方被劳动教养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将甲方的档案转出,不再为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 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订本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乙方收到甲方档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 省(市) 区(市,县) 邮编
手机或小灵通 家庭电话
乙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电话: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 邮编:400020
档案查询: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管协议书
亲爱的家长:
您好!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确保辅导教学的正常开展,使得我们今后更好地相互合作,希望您认真阅读协议内容,请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辅导班有固定的教学时间,中午11∶00-13∶30 ;晚上19∶00-21∶00,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将孩子接送到辅导班来。
2.为了保证孩子上学及放学路上的安全,请您按辅导班规定的时间来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自己来。如果坚持让孩子自己来上课,路上的安全事故辅导班概不负责。
3.如遇特殊情况,孩子无法来上课,请您及时给学生请假,无论是亲自请假还是打电话请假,请务必告知老师,以免出现学生无故旷课。
4.当月补习费须在当月1-7号缴清,特殊情况的除外。 5.为了更好督促孩子学习,请假的学生不再另行退费。本补习班已按照学生人数,安排充足的`老师授课。
6.本补习班按照上课时间补习,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放假。 7.每天放学后,老师会布置一些巩固练习,家长要积极督促学生完成,并签字。
亲爱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与老师要建立平等的关系,互相合作,互相信任,共同完成教育职责,共同担负起孩子的安全责任。因此,请您务必配合我们做好以上工作,谢谢。
资费说明:午托350元/月(11:00-13:30)
晚托300元/月(16:45-18:30)
晚修350元/月(19:00-21:00)
辅导班: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